為深入貫徹落實《長江海事局防范外部影響海事廉潔執法工作實施辦法》,指導航運企業進一步壓緊壓實廉政建設主體責任,11月17日下午,岳陽海事局紀委根據長江海事局紀委工作要求,對存在影響海事廉潔執法行為的2家航運公司開展廉政約談。岳陽海事局紀委書記海燕,紀檢監察處、船舶監督處及臨湘海事處與被約談船舶負責人在現場參會,航運公司法人、分管安全副總經理通過視頻連線參會。
會上,岳陽局紀檢監察處通報了《關于對**航運有限公司開展廉政約談的通知》,組織學習宣貫長江海事局黨委關于印發《長江海事局防范外部影響海事廉潔執法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有關條款,對重點條款從立法初衷、違法行為種類、處置措施等三個方面進行了解讀。臨湘海事處通報轄區發生的外部影響海事廉潔執法數據以及涉事船舶此次影響海事廉潔執法行為。航運公司代表分別圍繞主體責任落實、問題整改措施、船舶、船員廉政建設等方面作了表態發言,并簽署了防范外部影響海事廉潔執法行為承諾書。
最后,岳陽海事局政委、紀委書記海燕在講話中指出該航運公司和船方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就如何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堵塞監管漏洞、落實廉政主體責任提出了要求,希望航運公司和船方能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堵塞監管漏洞、落實廉政主體責任,并表示將繼續服務好航運企業、服務好船員,進一步加強企業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同頻共振、有機統一,共同構建海晏河清的新型“親”“清”政商關系。
本次廉政約談是《防范外部影響海事廉潔執法工作實施辦法》頒布實施以來岳陽海事局首例。按照長江局紀委要求對該航運公司法人、負責生產經營的副總以及涉事船長進行廉政約談,起到了以案示警、以案為戒、以案促改的良好效果。